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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直通车名单公布,新增这些企业
点击数: 1038 更新时间:2023-07-31

近日,经过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旗县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推荐、盟市场监管局综合考察,确定兴安盟隆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突泉县太和米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进入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名单。

目前盟市场监管局已对30家企业进入直通车名单,开展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1.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快速反应机制。一是实施快速维权机制,依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盟市场监督局(知识产权局),以及兴安盟知识产权保障中心对重点企业进行维权指导;二是确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对于我盟具有管辖权的涉及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侵权行政案件,按照即时受理即时查办的原则,在最短时间内办结侵权案件,从严处理重点企业被恶意侵权、多次侵权的行为。
2.建立跨区域案件快速受理机制。涉及盟内的跨区域案件,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各旗县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于24小时内报盟市场监管局指定管辖;涉及盟外的跨区域案件,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盟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于24小时内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指定管辖或者协调相关盟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处理;涉及重点企业被区外企业侵权的案件,由盟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积极争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支持,协助企业开展自治区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强化咨询与维权指导。组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和专家为入库企业的重大、疑难或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提供智力支撑,确保知识产权纠纷事前有预案,事中有处置,事后有跟踪。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宣传,帮助重点企业及时掌握最新动态,提高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增强预防、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的能力。适时推荐企业申报专利奖、知识产权实施项目等。
4.强化知识产权业务培训。根据企业的需求,盟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深入重点企业集中进行知识产权政策解读和人员培训,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曝光力度,推动企业及时掌握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政策,更好的保护创新成果。


2023年兴安盟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重点企业名单


1

兴安盟隆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

突泉县太和米业有限公司

3

内蒙古金辉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4

兴安盟金秋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5

内蒙古杜美牧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

内蒙古阿尔一一九八酒业有限公司

7

内蒙古华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8

兴安盟家禾米业有限公司

9

内蒙古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10

内蒙古日出东方健康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