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4月20日上午,兴安盟知识产权保障中心同兴安盟河南商会、兴安盟农林牧土特产品发展协会、兴安盟文化旅游协会、兴安盟律师协会、兴安盟公证协会、兴安盟社会工作协会等六家行业协会、商会的优秀代表签订了《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协议》,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二级调研员贺永平同志出席签约活动并讲话,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科科长杜秋香、兴安盟知识产权保障中心负责人任春秀等参加会议,贺永平强调:
一、积极发挥作用,主动担当作为
行业协会、商会是推动全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和积极推动者。在发展产业、引领企业提质增效、增强市场竞争活力等方面,具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沟通政府与企业关系的枢纽作用。同时也承担着组织和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帮助企业协调处理经济贸易及知识产权纠纷等重任。因此,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行业协会、商会要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推动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围绕企业商标品牌培育、运用、保护、推广等各个环节,全面提升管理效能;推动企业以诚信为本,强化品牌意识,规范商标注册、使用和宣传,完善品牌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引导企业发挥商标、专利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培育打造专利密集型产品,推动产品和服务升级,提升企业品牌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严格守法,做打击侵权假冒伪劣产品的表率和典范。
二、加大保护力度,维护合法权益
2022年兴安盟基本建成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现有兴安盟知识产权保障中心,1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和科右前旗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等4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另有5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待批复中。2022年化解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15件。上述工作成果的取得,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努力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协议》的签订,也是行业协会、商会勇担重任,善作善成工作精神的集中体现。这不仅有利于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更有利于提高企业维权能力和水平,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传播优化营商环境“正能量”。
三、强化协同配合,共绘保护蓝图
知识产权保护也是一项协同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需要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希望大家以《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协议》签订为契机,各行业协会、商会主动搭建企业交流的平台,促进知识产权技术交流、维权服务、队伍建设、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