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发布2024年第24号地方标准公告,《地理标志产品 阿尔山矿泉水》将于2024年12月29日起正式实施。
自7月2日,阿尔山矿泉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定后,兴安盟市场监管局积极指导阿尔山市制定《地理标志产品 阿尔山矿泉水》标准草案,并主动协调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内蒙古知识产权标准化委员会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压减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以及标准审核、编号和发布等环节用时,使得该标准得以快速获批,为下一步保护区内矿泉水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