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专利开放许可业务问答——如何进行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
点击数: 439 更新时间:2024-10-24
      问:办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人员有无限制?
      答:办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的主体,可以是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公告中的专利权人(即许可人);也可以是向专利权人书面通知实施开放许可专利,并按开放许可声明公告中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和标准,已经支付了许可使用费的被许可人。
      问:办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前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办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请求人签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注意: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与普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共用同一制式表格);被许可人以书面方式向专利权人发出的通知;被许可人向专利权人支付许可使用费的凭证(或专利权人收到许可使用费的凭证);请求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纸件形式办理备案手续的,应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问:提交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请求的方式有哪些?
      答: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提交备案请求。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电子形式在线提交,也可以选择通过邮寄或窗口提交纸件等方式,办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手续。目前,全国各地34家专利代办处都可以受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请求。
电子形式在线提交的,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专利事务服务”“专利合同审查”模块在线提交。线下形式提交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均为国内单位或个人的,当事人可到所在省份专利代办处就近办理备案手续;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备案手续。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当事人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的,当事人应当将相关纸件材料面交或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备案手续。
      问: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可以实施开放许可专利吗?
      答: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实行专利开放许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有意愿实施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