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兴安盟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点击数: 441 更新时间:2024-10-16

近日,盟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7年实现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全面形成的短期目标,以及到 2035年,形成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治理体系的长远目标。这是兴安盟首次就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制定中长期发展的工期表,绘制高效率保护的路线图。

《实施方案》强调,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统筹推进完善政策制度和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强化行政裁决、实施严格高效司法保护、深化协同保护、严格监管代理机构、强化建设维权援助机构、加强知识产权社会共治、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及加大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十项重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印发是坚持系统观念、整体谋划、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盟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与各相关部门协同联动,落实保护制度、创新保护手段,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实现严格保护、协同保护、精准保护、高效保护、智慧保护,加快建设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兴安盟经济高质量发展。